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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港小学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课后延时服务费发放方案(1)

作者: 时间:2021-12-06 点击数:


南通市通州区川港小学

课后服务补助发放实施方案

根据区教体局《通州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通教基[2020]60号)和发放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我校课后服务费发放方案如下:

  1. 领导小组

组长:王丽华

副组长:颜志兵 赵小遐 王益锋

成员:吴进华  单林 陈佩 沈国军 阙春华 邢金芳

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对参加课后服务教职工、管理人员的考核和服务补助发放等工作。

二、发放原则

严格按照教体局要求,向参与服务的一线教师倾斜,不随意增加管理人员,先考核后分配,按劳取酬,以人为本,公开透明。

三、发放对象

所有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教职工和服务管理人员。

四、资金收取

严格依据区发改委、教体局、财政局收费通知精神,学生自愿选择,按每学期每生300元收取,对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免收服务费。

五、考核发放办法

1.我校目前课后延时服务每天两课时第一课时15:30-16:30,第二课时16:30-17:30对参与服务人员在“工作纪律与安全、常规管理、服务成果、综合评价”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按标准发放课后服务费。

2.按服务课时数核定工作量,并以此计算课后服务补助,每课时课后服务补助70元,以每位老师实际服务课时数计发对服务管理补助,参照服务老师补助计发,不得突破。对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后勤保安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量予以适当补贴。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报酬控制在总报酬支出的10%之内。

本方案经学校党政联席会审议,呈报区教体局审核,经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后实施。发放标准如与上级要求冲突,以上级要求为准。

南通市通州区川港小学

202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