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全区教育系统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知识水平,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工作,根据《会计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区财政局通知精神,决定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9月15日:各完中、职业中学,各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实验幼儿园、通州幼儿园持有会计证人员;各教育督导组、教育局(体育局)机关、局直事业单位持有会计证人员。
9月16日:各完中、职业中学、直属初中、局直学校分管领导及财务管理员(2名);各局直事业单位负责人及财务管理员(2名);各教育督导组会计,各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员。
二、培训时间
9月15—16日,时间两天。
三、培训地点
区行政中心第一会议室。
四、培训内容
1.会计基础业务辅导;
2.会计职业道德讲座;
3.新预算法解读;
4.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业务辅导;
5.培训考核。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学校财务管理员事先统一收集好本学校(单位)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报到时一并上交;
2.请全体与会人员准时于9月15日上午8:45前报到,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确保培训取得预期效果。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