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署,我区启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为了做好教育系统各类学校地名普查工作,完善学校地名信息,加强地名信息化建设,根据区民政局相关会议要求,现就本系统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普查单位
各高中、职业中学、初中、小学、幼儿园。
二、注意事项
1、普查登记表填写要求:填写方式具体详见参考附件《登记表样表及说明》;勿报送手填表格;普查登记表需学校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照片上报要求:清晰无杂物、无遮挡、无曝光,远近各一张,远:能照到整个区域的轮廓,近:能看清牌子,如果既能拍清整个轮廓,又能拍清牌子,一张就可以。
三、报送方式
1、电子表格报送:将本校普查登记表及含有学校地名的远、近景照片,均以学校地名标准名称命名(即:单位全称,与公章一致)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名,发送至指定邮箱:x99589@126.com。
2、纸质表格报送:将普查登记表及含有学校地名的远、近景照片打印成纸质材料,交由本单位审核人签字、盖章后送至区教育局财务科1312室。
四、报送时间
2017年2月20日前。
五、相关要求
1、请全区各类学校以此次普查为契机,通过查阅相关历史档案资料,对学校名称历史沿革进行深入了解,整理完善学校基本情况,按规范要求及时上报。
2、普查结果通过上级部门审核后将对外公布单位地名信息。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