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园、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社,区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国家卫生城市通州区复审迎查工作方案》已经区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
南通市国家卫生城市通州区复审迎查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2015 年国家卫生城市、区、镇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全爱卫办函〔2015〕2号)、省爱卫办《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卫生城、镇、村复审检查工作的通知》(苏爱卫办〔2015〕5号)和《南通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查工作方案》(通政办发〔2015〕61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南通市国家卫生城市通州区复审迎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卫生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爱国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城市卫生管理机制,形成“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缝隙”的城市卫生管理格局,完善基础设施,推进长效管理,不断改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全面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二、任务分工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2011版)》要求,卫生城市复审检查的内容包括: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八个方面40项指标。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任务分解见附件1)。
根据我区城市卫生工作状况和暗访检查情况,在抓好自查自纠、全面整改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卫生问题投诉平台建设,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学校、社区、医院、车站、广场等行业(地区)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阵地建设,公共场所禁烟和烟草广告治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保洁,公厕和垃圾中转站管理,建筑工地管理,渣土管理,交通秩序,河道管理,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环境管理,洗车场卫生和马路摊点管理等市容环卫工作;二次供水水质管理,食品生产、销售、经营场所和人员的卫生管理,各类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管理等行业卫生工作;重点场所(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四害”控制工作;居民区卫生、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等工作。通过开展突击整治活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卫生水平。
三、时间部署
(一)组织准备阶段(5月中旬)
1.建立南通市国家卫生城市通州区复审迎查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和工作推进组、综合督查组。
2.制定《南通市国家卫生城市通州区复审迎查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3.召开南通市国家卫生城市通州区复审迎查动员会,部署各项工作。
(二)自查自纠和集中治理阶段(5月份)
1.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并对照标准,组织第一次自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2.组织自查验收,自查验收结果书面报区复审迎查办公室
3.各部门、各单位继续进行加工补课,各工作推进组组织检查指导,综合督查组组织明查暗访并督促整改。
(三)省级复审阶段(5月下旬)
迎接省专家组明查暗访。
(四)迎接国家复审阶段(6~10月份)
针对省专家组、区工作推进组和综合督查组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加强长效管理,迎接国家暗访。
四、主要措施
(一)健全组织,统筹协调。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成立南通市国家卫生城市通州区复审迎查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推进组、综合督查组,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实施。
(二)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形式,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卫生文明意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区各新闻单位要开辟健康教育专栏,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增强市民健康意识,要加大新闻监督力度,对一些典型的不文明不卫生行为及时予以曝光。
(三)强化考核,务求实效。通过检查考核,着力解决市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1.建立基层单位日常卫生检查制度。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建立卫生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内部每周检查一次卫生,金沙街道、金新街道及其社区每半月对辖区内所有单位进行一次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并张榜公布。区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街道(社区)督促其下属单位搞好环境卫生等工作,每周对下属单位进行一次卫生检查。
2.建立区级指导检查、考核通报制度。
(1)指导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与大环境卫生和行业卫生相关性较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城市卫生工作,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含集贸市场、河道等)、行业卫生(含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安全)、社区卫生、单位卫生、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等。
(2)指导检查方法:各推进组组长组织,每周不少于一次。
(3)考核方式:6~7月份,由办公室和综合督查组每月组织两轮检查并汇总作为月度考核分;8~10月份,每周组织1轮检查并排名(考核内容详见附件2检查评分表)。
(4)考核结果评价与反馈:考核结果通报至各单位(街道),定期召开点评会,由区领导进行点评,部署整改工作。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南通市国家卫生城市通州区复审迎查工作领导组。
组 长:陈永红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陈 斌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刘 洪 副区长
李学义 副区长
顾 坚 副区长
陈伟平 副区长
成 员:包云祥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建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广播电视台台长
包良均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李均华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建清 区城管局局长
倪 军 区公安局政委
周 鉴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诸培国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丁建荣 区环保局局长
陆建兵 区建管局局长
陆 成 南通市规划局通州分局局长
张武军 区民政局局长
张正杰 区财政局局长
张进荣 区教育局局长
季 亚 区卫生计生委副书记、副主任
季 勇 区农委主任
曹 勇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许易峰 区文广新局局长
金泽林 区商务局局长
丁 华 区水利局局长
孙伟俊 金沙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霄峰 金新街道办事处主任
季 煜 区级机关工委副书记
李 锋 区政府办副主任
吴兴林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八个工作推进组和综合督查组。
(一)办公室:由区城管局局长周建清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迎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负责各类文稿的起草、会议组织、上传下达、复审迎查宣传等工作。成员从区城管局抽调7人,卫生计生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金沙街道、金新街道、文广新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等单位各抽调1名人员脱产组成。
(二)八个推进组:
1.爱国卫生及病媒生物防治推进组。主要负责协调指导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内容包括鼠防治、蝇防治、蚊防治、蟑螂防治、健康教育、预检分诊点、发热与肠道门诊设置、医疗废弃物储存和处理以及院内环卫设施及清扫保洁。
组长:季 亚 区卫生计生委副书记、副主任
成员:区卫生计生委、市场监管局、金沙街道、金新街道等部门人员组成
2.健康教育推进组。主要负责协调指导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健康宣传等工作。内容包括社区、学校、医院、大众传媒、公共场所、控烟等健康教育。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保证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
组长:季 亚 区卫生计生委副书记、副主任
成员:由区卫生计生委、金沙街道、金新街道、教育局、体育局、区广播电视台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3.市容卫生推进组。主要负责协调指导除河道、农贸市场以外的所有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内容包括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基础设施规范,清扫保洁和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干净整洁,洗(修)车场所规范经营,符合卫生要求,城市立面、城市绿化、脏乱整治、车辆乱停放、城市亮化、店外经营及流动摊贩管理、早夜市卫生等规范有序。
组长:周建清 区城管局局长
成员:由区城管局、金沙街道、金新街道、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4.居民区与城乡结合部卫生推进组。主要负责协调指导居民区、城乡结合部及单位卫生工作。内容包括配备专人卫生保洁、环卫设施、污水排放设施合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路面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违章建筑、无违规饲养畜禽。
组长:孙伟俊 金沙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霄峰 金新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员:由金沙街道、金新街道、机关工委、卫生计生委、城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5.环境保护推进组。主要负责协调指导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内容包括建筑工地卫生、环境保护和秸秆禁烧等方面的工作。
组长:丁建荣 区环保局局长
成员:由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金沙街道、金新街道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6.农贸市场推进组。主要负责协调指导农贸市场(含周边环境)相关工作。内容包括健康教育与农药残留公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公厕管理、活禽售卖、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组长:曹 勇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由区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卫生计生委、农委、商务局、金沙街道、金新街道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7.河道推进组。主要负责协调指导河道管理相关工作。内容包括公共水域卫生,重点检查水体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直排污水现象。
组长:周 鉴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水利局、环保局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8.行业卫生推进组。主要负责协调指导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及饮用水安全相关工作。内容包括从业证照、卫生制度、食品量化分级管理、从业人员卫生以及基础卫生设施等方面的工作。
组长:曹 勇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由区市场监管局、卫生计生委、商务局、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三)综合督查组:主要负责现场督查、考核和工作推进。
组 长:包良均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章 婷吴兴林 王玉华 刘伟圣
成 员:由区监察局、城管局、卫生计生委、市场监管局、
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六、相关保障
复审迎查办公室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办公,地点设在区城管局。保障车辆2辆(卫生计生委、城管局各提供一辆,带驾驶员),复审迎查保障经费11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与考核奖励(其中,工作经费40万元,考核奖励70万元,考核奖励办法由复审迎查办公室另行制订)。
附件:1.南通市国家卫生城市通州区复审迎查工作任务分解表
2.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查区专项督查组检查评分表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检察院,区各人民团体;区各垂直管理部门。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