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认真落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政策,通过广泛宣传、联合审核,于10月底前印发《关于拨付通州区2016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经费的通知》,切实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工作。 我区共有4所普通高中,在籍学生10351人,经审核,2016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共141人,其中持有扶贫手册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0人,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11人,农村低保家庭学生57人,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3人。按标准,2016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标准为840元/生·学期(不含住宿费),本次补助金额共计118440元。
为了确保应资助对象都能享受到这项资助政策,区教育局主动与区扶贫办公室、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对接相关数据,在有限的时间内认真做好信息采集、系统录入工作,确保资助对象一个不漏。区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对各高中上报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免学杂费学生名单进行了审核,及时将补助经费拨付至4所高中学校,由学校发放给受助学生。目前141名资助对象已经全部享受到国家免学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