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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评〔2013〕2号)

作者: 时间:2014-01-09 点击数: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统计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充分发挥《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的导向、激励和监测作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3〕85号),我们制定了《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实施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实施办法》施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省教育厅教育评估院联系,联系电话:025-83335279,联系人:周明。

附件: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实施办法

省教育厅 省统计局

2013年12月27日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行政中心1号楼1313室 邮编:226300 电话:(0513)86520202 (0513)86512326 传真:(0513)86543308 copyright(c)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