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财政所(分局): 经区政府批准,现将2012年公办幼儿园建设区级奖补资金下达给你们,请增列“2050201学前教育 ”支出科目。本次下达的奖补资金主要以《2012年镇区园公办幼儿园建设奖补办法》(通政办发[2012]116号)为测算依据,对部分改建、新建(已开工建设的)公办幼儿园但未通过省优质园验收的镇区,参照《奖补办法》奖补80%,余款待创建省优质园成功后拨付,其中未达市优标准的幼儿园先行拨付50%补助款。另根据区政府批示,对7月份首批完成回购任务的镇区额外奖补每镇10万元,其中第一个签约的镇再增加奖补10万元。对2012年前已有省优质公办园的镇区参照奖补办法中的建设进度奖,给予每镇20万元奖励。
此次下达的公办幼儿园建设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幼儿园校舍建设改造,玩具教具、图书资料及仪器设备添置等发展性支出,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平衡预算,不得抵冲各镇已安排的学前教育经费,不得用于归还幼儿园回购欠款。
附件:2012年镇区园公办幼儿园建设奖补资金下达表(分镇下达)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