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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民办英才小学公用经费额度的通知(通财预〔2016〕23号)

作者: 时间:2016-05-09 点击数:

金沙街道财政所,英才小学,通中教育督导组:

为推进全区民办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国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文件精神,现对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英才小学下达2016年公用经费额度,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我区民办英才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按不低于国家基准定额安排,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50元。

二、公用经费安排及拨付。2016年民办英小小学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以学生人数为基数测算,全年共安排公用经费额度15.73万元。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后,按学期拨付。

三、公用经费使用管理。英才小学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好该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支出要做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要加大对校舍安全、教学实验设备、图书资料、校园网络、师资队伍、后勤管理等方面经费投入,力争早日建成南通市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财政、教育部门将加强对民办学校公用经费资金的监督检查,发现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直接取消下年度经费补助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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