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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5-2016学年度全区社区教育中心事业考核奖励经费的通知(通财预〔2016〕88号)

作者: 时间:2016-12-28 点击数:

各财政所(高新区财政局、锡通园区财政局),各成人教育中心校,各教育督导组:

为更好地推进我区社区教育事业发展,努力提升成教事业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水平和能力,根据2015-2016学年度对全各镇(区、园、街道)社区教育中心的工作考评,现将考核奖励经费下达给你们,请增列2016年“2050401成人初等教育”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下达的全区社区教育事业考核奖励经费,为社区教育事业以奖代补资金,各镇(区、园、街道)要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管理,专项用于各镇(区、园、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事业发展支出,可用于改善办学(办公)条件、弥补办公经费、组织社区教育专项活动等支出,严禁用于发放人员奖励。

附件:2015-2016学年度全区社区教育中心事业考核奖励经费分配表(分镇下达)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2016年12月26日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行政中心1号楼1313室 邮编:226300 电话:(0513)86520202 (0513)86512326 传真:(0513)86543308 copyright(c)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