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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通州区2016-2017学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经费的通知(通教财〔2016〕50号)

作者: 时间:2016-12-10 点击数:

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江苏省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2〕36号)、《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通教财〔2016〕38号)文件精神,区教育局对各中等职业学校上报的免学费学生名单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拨付标准

此次拨付的免学费补助经费以各中等职业学校2016年11月份实际在校学生人数为基数计算下达,补助标准为一、二年级在校学生每生每学年2200元,三年级在校学生每生每学年1100元。学生实习期间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

以上免学费补助,通州中专(含二甲职中)、农综技校由区财政在省定标准基础上提高预算内补助,在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建筑中专由区财政转学校财政专户,用于学校正常运转。经审核,2016—2017学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人数共3816人,共计补助金额672.1万元。其中:建筑中专免学费人数387人,补助金额61.05万元。

三、相关要求

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规定,确保每位学生都能不折不扣地享受到国家免学费政策。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学校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2016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明细表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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