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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圆梦助学”凯璞庭衡麓青少年发展基金慈善助学活动的通知(通教财〔2016〕32号)

作者: 时间:2016-08-29 点击数:

各高中: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体现政府、社会各界对贫困学生的关怀,确保今年高中新生中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及时资助。区教育局、凯璞庭衡麓青少年发展基金决定开展2016年“圆梦助学”凯璞庭衡麓青少年发展基金慈善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案

从2016年起,凯璞庭衡麓青少年发展基金对新录取通州区四所高中的优秀贫困学生进行生活费资助,每所高中资助10人,共计40人,从高一开始一直资助其毕业,每人每年资助生活费1000元。助学行动计划的资助对象为通州区范围内当年新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贫困应届高中新生。主要包括:孤儿;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子女;父母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及突发事故致贫的贫困家庭子女等。受资助学生本人必须品德优良,学习态度端正,关心集体,关爱他人,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已接受其他公益组织、爱心企业和个人资助的学生,不再重复资助。在资助三年中如受资助生出现违反法纪法规的行为则予以停止资助。

二、申请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由个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圆梦助学”凯璞庭衡麓青少年发展基金慈善活动助学申请表》,并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孤儿提供孤儿证复印件,城乡低保、低收入户提供低保证,其他大病、突发事件家庭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审核上报。学校根据资助条件对学生个人提出的申请进行核实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初审。

3.审批发放。区教育局和凯璞庭衡麓青少年发展基金联合对各高中上报的贫困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并发放资助款。

三、行动时间安排

1.8月份,区教育局召集各高中负责人会议,对助学活动进行部署,下发文件。

2.9月底,各学校完成贫困学生的申报、核实和初审工作,上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0月上旬,区教育局完成审批工作。

3.10月中旬,区教育局和凯璞庭衡麓青少年发展基金联合新闻媒体对资助对象进行采访、宣传、报道。

4.10月底,组织集中发放仪式,受助对象代表参加。

附件:凯璞庭衡麓助学金申请表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凯璞庭衡麓青少年发展基金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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