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通 市 通 州 区 审 计 局
南 通 市 通 州 区 财 政 局
南 通 市 通 州 区 教 育 局
通教财〔2011〕5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舍维修项目决算审计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校舍维修行为,加强中小学校舍维修项目决算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11月1日起所有学校校舍维修决算统一报送区审计局审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学校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区教育局、财政局组织专业人员或委托相关部门现场查看,结合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计划会商,根据“经济实用兼顾美观”的原则确定合理的维修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或指定支出渠道(校安工程实施期间原则上从统管的公用经费维修费列支),下达各校维修计划。根据维修计划和支出概算,各校按《通州市学校公有资金及学生代办费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2、所有学校维修项目实施结束经竣工验收合格后都必须进行决算审计。审计有关资料统一报送区审计局,地址:通州行政中心1号楼1433室(通州区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决算审计科),联系号码:86101791,联系人:顾建荣。审计部门将及时出具审计报告,教育、财政部门按照审计报告审核、支付结算工程款。
3、报送资料:维修审批表、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单、施工合同、变更签证单、竣工决算书、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等。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南通市通州区审计局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