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各直属学校:
学生营养餐是以保证学生生长发育为目的,根据营养要求而配制的膳食。推行学生营养餐的目的是改善学生营养水平,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减少疾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近年来,我市各地、各学校把学校食堂管理尤其是中小学生的营养问题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品种单一、营养不平衡、食用不健康食品的状况在各中小学生日常就餐中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营养结构和身体健康。为此,我局组织市卫生、营养、餐饮等方面的专家制定了《南通市中小学生营养餐配餐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学生营养餐的重要性
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民族的未来、教育的成败和家庭的幸福,科学合理的营养就餐是学生健康的重要保证。健康是促进学生全面素质发展的的重要前提,推行营养餐也是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尤其是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各地各校要稳步推行学生营养餐计划,不断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将学生营养餐作为贯彻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加强学生营养,提高体质健康水平。
二、 切实加强学生营养餐工作的队伍建设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营养餐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专(兼)职营养师或经过培训合格的营养配餐师(员)”,营养师应参照全日制学生营养餐各类食物的建议供给量(附件2)给出的各类食物的建议供应量制定符合营养要求的食谱,并建立营养餐管理与技术档案。各中小学从2014年起,用三年时间逐步配备专兼职营养师,负责食堂营养配膳的指导。市教育局将从今年起组织专(兼)职营养师培训班,培训合格将颁发“上岗证”。同时,要加强食堂管理人员与厨师队伍的建设,通过科学管理,合理制法,从学生饮食习惯、口味特点等方面加强研究,烹制出既营养又可口的美味佳肴。
三、加强营养餐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的管理
学校食堂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建立健全饮食营养与卫生管理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加工场所、原材料采购、食品加工、分餐、销售、食品留样等关键控制点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报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营养餐实施情况的监督考核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把学生营养餐管理纳入对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其列为A级食堂评比的刚性条件。不实施营养餐工程、不配备营养师的,今后将在A级食堂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切实加强学生营养餐的宣传工作
学生营养餐是一个系统工程。各学校应将学生营养餐纳入学校的工作计划,将营养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之中。通过学校宣传栏、校园网、广播站等宣传阵地做好对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让全社会了解学生营养工作的重要意义,了解必要的营养科普知识,建立科学的营养观念,自觉、主动地支持和参与学生营养工作,形成有利于学生营养工作开展的良好环境,科学引导,培养学生科学的饮食观念,使其从小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南通市教育局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