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学校学生宿舍等级和收费标准管理,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经物价局与教育局共同对各学校学生宿舍等级设施情况进行验收,现将核定的17所学校学生宿舍等级和收费标准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各有关学校应对照学生宿舍等级和收费标准,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并严格按规定的等级标准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本标准自2012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原通价【2005】75号文件及本文之前单独审批的学生住宿费标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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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物价局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二 〇 一 二 年 八 月 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