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物价局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通价〔2011〕43号
关于调整平潮等5家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幼儿园、镇财政所:
你们《关于调整保育教育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为稳定幼师队伍,提高保教质量,促进我区幼教事业发展,依据《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通价费[2011]186号)文件精神,按照“分类定价、优质优价”的原则,在充分兼顾幼儿家长承受能力的前提下,经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对平潮等5家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幼儿园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做好收费公示。
三、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幼儿入园的保育教育费,单位可按省优质园600元/生.学期、市优质园450/生.学期、合格园300元/生.学期的标准报销。
四、其它规定和要求仍按通价[2010]44号文件执行。
五、本通知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南通市通州区物价局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保育教育费 标准 调整 通知
抄送:南通市物价局,通州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纠风办、审计局、地税局。
共印30份
2011年秋季学期公办(集体)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表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类别 |
收费标准 |
元/生.月 |
元/生.学期 |
1 |
平潮幼儿园 |
合格园 |
200 |
1000 |
2 |
新坝幼儿园 |
省优质园 |
230 |
1150 |
3 |
金沙小学附属幼儿园 |
省优质园 |
270 |
1350 |
4 |
五甲幼儿园 |
省优质园 |
230 |
1150 |
5 |
海晏幼儿园 |
省优质园 |
260 |
1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