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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平潮等5家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8-30 点击数:

南通市通州区物价局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通价〔2011〕43号

关于调整平潮等5家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幼儿园、镇财政所:

你们《关于调整保育教育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为稳定幼师队伍,提高保教质量,促进我区幼教事业发展,依据《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通价费[2011]186号)文件精神,按照“分类定价、优质优价”的原则,在充分兼顾幼儿家长承受能力的前提下,经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对平潮等5家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幼儿园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做好收费公示。

三、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幼儿入园的保育教育费,单位可按省优质园600元/生.学期、市优质园450/生.学期、合格园300元/生.学期的标准报销。

四、其它规定和要求仍按通价[2010]44号文件执行。

五、本通知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南通市通州区物价局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保育教育费 标准 调整 通知

抄送:南通市物价局,通州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纠风办、审计局、地税局。


通州区物价局 2011年8月30日印发

共印30份

2011年秋季学期公办(集体)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表

序号

幼儿园名称

类别

收费标准

元/生.月

元/生.学期

1

平潮幼儿园

合格园

200

1000

2

新坝幼儿园

省优质园

230

1150

3

金沙小学附属幼儿园

省优质园

270

1350

4

五甲幼儿园

省优质园

230

1150

5

海晏幼儿园

省优质园

26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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