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幼儿园、镇财政所(分局),各教育督导组:
你们《关于调整保育教育费标准的建议》收悉,为稳定幼师队伍,提高保教质量,促进我区幼教事业发展,依据《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2〕2号)和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价费〔2012〕210号)文件精神,按照“分类定价、优质优价”的原则,在充分兼顾幼儿家长承受能力的前提下,经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对金沙小学附属幼儿园等14家幼儿园(包括2家分园)保育教育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幼儿园调整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价费〔2012〕210号)文件精神,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做好收费公示。
三、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幼儿入园的保育教育费,单位可按省优质园600元/生·学期、市优质园450/生·学期、合格园300元/生.学期的标准报销。
四、其它未进行调整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
五、本通知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附件:2014年秋季学期公办(集体)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调整表
南通市通州区物价局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2014年8月26日
抄送: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通州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纠风办、监察局、审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新闻单位,各有关镇区园(管委会),新华书店
通州区物价局办公室 2014年8月26日印发
附件:
2014年秋季学期公办(集体)幼儿园
保育教育费标准调整表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类别
| 收费标准
|
元/生·月
| 元/生·学期
|
1
| 金小附属幼儿园
| 省优质园
| 380
| 1900
|
2
| 高新区幼儿园
| 省优质园
| 240
| 1200
|
3
| 童乐幼儿园
| 市优质园
| 330
| 1650
|
4
| 五甲幼儿园(庆丰分园)
| 省优质园
| 330/210
| 1650/1050
|
5
| 十总幼儿园
| 省优质园
| 360
| 1800
|
6
| 骑岸幼儿园
| 省优质园
| 370
| 1850
|
7
| 小花蕾幼儿园
| 市优质园
| 330
| 1650
|
8
| 四安幼儿园
| 省优质园
| 370
| 1850
|
9
| 新坝幼儿园
| 省优质园
| 330
| 1650
|
10
| 李港幼儿园
| 市优质园
| 320
| 1600
|
11
| 平潮幼儿园(平南分园)
| 市优质园
| 300
| 1500
|
12
| 育才幼儿园
| 未定级
| 270
| 1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