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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金沙小学附属幼儿园等14家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通价[2014]24号)

作者: 时间:2014-08-28 点击数:

各有关幼儿园、镇财政所(分局),各教育督导组:

你们《关于调整保育教育费标准的建议》收悉,为稳定幼师队伍,提高保教质量,促进我区幼教事业发展,依据《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2〕2号)和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价费〔2012〕210号)文件精神,按照“分类定价、优质优价”的原则,在充分兼顾幼儿家长承受能力的前提下,经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对金沙小学附属幼儿园等14家幼儿园(包括2家分园)保育教育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幼儿园调整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价费〔2012〕210号)文件精神,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做好收费公示。

三、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幼儿入园的保育教育费,单位可按省优质园600元/生·学期、市优质园450/生·学期、合格园300元/生.学期的标准报销。

四、其它未进行调整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

五、本通知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附件:2014年秋季学期公办(集体)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调整表

南通市通州区物价局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2014年8月26日

抄送: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通州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纠风办、监察局、审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新闻单位,各有关镇区园(管委会),新华书店

通州区物价局办公室 2014年8月26日印发

附件:

2014年秋季学期公办(集体)幼儿园

保育教育费标准调整表

序号

幼儿园名称

类别

收费标准

元/生·月

元/生·学期

1

金小附属幼儿园

省优质园

380

1900

2

高新区幼儿园

省优质园

240

1200

3

童乐幼儿园

市优质园

330

1650

4

五甲幼儿园(庆丰分园)

省优质园

330/210

1650/1050

5

十总幼儿园

省优质园

360

1800

6

骑岸幼儿园

省优质园

370

1850

7

小花蕾幼儿园

市优质园

330

1650

8

四安幼儿园

省优质园

370

1850

9

新坝幼儿园

省优质园

330

1650

10

李港幼儿园

市优质园

320

1600

11

平潮幼儿园(平南分园)

市优质园

300

1500

12

育才幼儿园

未定级

270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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