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幼儿园:
你们《关于调整保育教育费标准的建议》收悉,为稳定幼师队伍,提高保教质量,促进我区幼教事业发展,依据《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规[2015]2号)、《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2〕2号)和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价费〔2012〕210号)文件精神,按照“分类定价、优质优价”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幼儿家长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经委定调价委员会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对袁灶幼儿园等13家幼儿园(包括1家分园)保育教育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幼儿园调整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价费〔2012〕210号)文件精神,做好收费公示。
三、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幼儿入园的保育教育费,单位可按省优质园600元/生·学期、市优质园450/生·学期、合格园300元/生·学期的标准报销。
四、其它未进行调整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
五、本通知自201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南通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2015年8月26日
抄送:通州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纠风办、监察局、审计局,各有关镇区园(街道)人民政府。
南通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26日印发
附件:
2015年秋季学期公办(集体)幼儿园
保育教育费标准调整表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类别
| 收费标准
|
元/生·学期
|
1
| 袁灶幼儿园
| 省优质园
| 2050
|
2
| 金小附属幼儿园
| 省优质园
| 2100
|
3
| 开发区幼儿园
| 省优质园
| 1400
|
4
| 城东幼儿园
| 未定级
| 1350
|
5
| 金泰幼儿园
| 未定级
| 1200
|
6
| 东社幼儿园
| 省优质园
| 2050
|
7
| 十总幼儿园
| 省优质园
| 2000
|
8
| 兴东幼儿园
| 市优质园
| 1750
|
9
| 石港幼儿园
| 省优质园
| 2300
|
10
| 赵甸幼儿园
| 省优质园
| 1900
|
11
| 平潮幼儿园 (平南分园)
| 市优质园
| 1600
|
12
| 星河幼儿园
| 未定级
| 1350
|
13
| 家纺城幼儿园
| 省优质园
| 15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