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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袁灶幼儿园等13家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通发改〔2015〕49号)

作者: 时间:2015-08-28 点击数:

各有关幼儿园:

你们《关于调整保育教育费标准的建议》收悉,为稳定幼师队伍,提高保教质量,促进我区幼教事业发展,依据《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规[2015]2号)、《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2〕2号)和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价费〔2012〕210号)文件精神,按照“分类定价、优质优价”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幼儿家长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经委定调价委员会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对袁灶幼儿园等13家幼儿园(包括1家分园)保育教育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幼儿园调整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价费〔2012〕210号)文件精神,做好收费公示。

三、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幼儿入园的保育教育费,单位可按省优质园600元/生·学期、市优质园450/生·学期、合格园300元/生·学期的标准报销。

四、其它未进行调整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

五、本通知自201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南通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2015年8月26日

抄送:通州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纠风办、监察局、审计局,各有关镇区园(街道)人民政府。

南通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26日印发

附件:

2015年秋季学期公办(集体)幼儿园

保育教育费标准调整表

序号

幼儿园名称

类别

收费标准

元/生·学期

1

袁灶幼儿园

省优质园

2050

2

金小附属幼儿园

省优质园

2100

3

开发区幼儿园

省优质园

1400

4

城东幼儿园

未定级

1350

5

金泰幼儿园

未定级

1200

6

东社幼儿园

省优质园

2050

7

十总幼儿园

省优质园

2000

8

兴东幼儿园

市优质园

1750

9

石港幼儿园

省优质园

2300

10

赵甸幼儿园

省优质园

1900

11

平潮幼儿园 (平南分园)

市优质园

1600

12

星河幼儿园

未定级

1350

13

家纺城幼儿园

省优质园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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