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教勤[2010]10号
通 知
各相关学校,各教育督导组:
为切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文件精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帮助特困生解决实际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勤工俭学资助特困生”的活动。本次活动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资助百名特困生,以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为了搞好这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必须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各校在现有贫困生的范围内按名额进行推荐;
三、“勤工俭学资助特困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必须在二O一一年元月五日前报通州区勤工俭学办公室。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特困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