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下午,区教育局与区金融办在行政中心第一会议室联合部署2018年秋季学期各类学校教育收费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全区各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员、各教育督导组分管领导以及幼儿园园长近180人参加了会议。
根据区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关于明确2018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项目有住宿费、伙食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和校服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可向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普通高中学费:840元/学期,代办费:高一400元/学期,高二490元/学期,高三180元/学期。职业中学可收取代办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实习材料费。
会上,区教育局刘新副局长对新学期教育收费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提出了“规范收费”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纪律要求,他要求各类学校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认真做好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工作;各校要落实防范非法集资的工作措施,确保全体教职工不宣传不参与所有非法集资活动,确保自己的血汗钱不受损失。各中小学校教辅材料收费必须坚持“一教一辅”、“学生自愿”、“无偿代购不得牟利”和“公示”原则。
区金融办邱浪科长用典型的生活实例就学校教职工如何防范非法集资作了政策宣传。区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科陈建峰科长要求各校迅速贯彻会议精神,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开学后各校要与在职和退休教师签订《远离非法金融活动个人承诺书》。同时要求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张贴2018年秋季收费公示表,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张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