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11月27-28日,区教育局安全管理科会同区教育技术装备室对全区30所高中、初中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储存、管理、使用、处置等环节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与被查学校领导一同深入实验室现场认真排查,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现场研究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督查过程中,督查组针对问题要求学校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重视程度要再提升。严格安“一岗双责”要求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有关危险化学药品的监督管理职责,主动作为;二是查缺补漏要再细致。及时添置必要的安防设施,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做实应急预案,定期和不定期的排除安全隐患;三是沟通协调要再加强,学校各业务部门要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合作,最大限度的调动一线人员积极性,增强责任感,提高业务知识;四是安全风险要再降低。危险化学药品库存量要适中,坚持做到用多少买多少的原则,减少学校管理风险和安全风险。五是常规管理要再规范。药品的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务必履行规范程序,有台帐资料备案,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