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育资讯 > 教育新闻 > 正文
教育新闻
我区召开2021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1-02-2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2月20日下午,区教体局在金郊初中听雨堂部署2021年春季学期各类学校收费工作。全区各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员、各教育督导组分管领导以及幼儿园园长近180人参加了会议。

根据区发改委、教育局《关于明确2021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项目有住宿费、伙食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和校服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可向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普通高中学费:840元/生.学期,代办费:高一400元/生.学期,高二490元/生.学期,高三180元/生.学期。职业中学可收取代办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实习材料费。

会上,区教体局刘新副局长对新学期教育收费工作提出了“规范透明”的纪律要求,他要求各类学校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认真做好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工作。各中小学校教辅材料收费必须坚持“一教一辅”、“学生自愿”、“无偿代购不得牟利”和“公示”原则。

区教体局职业与社会教育科秦金泉科长指出了部分民办幼儿园收费存在的问题:一是收费不公示或者实际收费与公示收费不一致;二是无专用账户或有专用账户而不使用,不出具正式发票;三是私自增加收费项目或者采取分解项目收费;四是退费不规范,不按相关文件进行退费。秦科长要求各民办幼儿园严格按文件收费。

区教体局发展规划与财务科陈建峰科长要求各校迅速贯彻会议精神,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做好新学期收费工作,同时要求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及时张贴2021年春季收费公示表,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CopyRight @ 2008-2017南通市通州区教师发展中心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苏ICP备170205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