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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有三项新变化
发布时间:2013-08-30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阅读次数:

新学期开学在即,区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公布2013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收费呈三项变化。 “一教一辅”被列入中小学收费项目。坚持“一教一辅”原则,即每门主科只配备一套教辅资料。 教辅材料收费要本着学生自愿、公示的原则,由学校无偿代购,不得牟利。

部分幼儿园的收费将调整。根据《江苏省幼儿园收费暂行办法》规定,我区对幼儿园的办园成本、条件进行了审核,按照分类定价、优质优价的原则,调高30所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调整幅度为200元~250元。

城区城镇在籍学生,参加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交费标准由原来的60元,调整到100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90元,大病保险10元,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上年度财政补助资金290元。

区教育局明确要求,各校要严格执行相关收费规定,并将《通州区各类学校2013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公示》张贴在醒目位置,供社会监督。物价、财政及教育部门也将加大力度,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

区教育局同时表示,将实施资助和收费优惠政策,确保贫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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