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区教育局、交巡警大队、交通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区部分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抽查。
检查按照“四不两直”要求,重点对部分幼儿园校车运行有无超载、超速、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跟车老师是否到位、记录是否及时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幼儿园存在校车车容车貌状况恢复不及时,驾驶员驾驶证不随身携带,台账资料记录不及时等问题,检查组均现场提出明确要求,责令及时整改。
检查组要求校车拥有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当前安全管理形势,进一步突出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确保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全区校车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