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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8年暑期维修要求
发布时间:2018-05-17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有关学校:

为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及相关设施,下同)零星维修的管理,保证校舍安全,区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对农村中小学书面报告的校舍零星维修项目逐校现场查看,经初步审核,根据“安全、经济、实用”的原则,拟对以下学校2018年全面改薄校舍零星维修工程项目予以批准改造。(《2018年暑期维修审批明细公示表》在财务科QQ群下载)同时,结合各校上年度公用经费使用情况,采取在统筹资金列支和学校公用经费列支相结合的方式按排维修经费,进一步优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结构。现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请各学校按下列程序落实相关工作:

1.及时办理审批手续。根据公示内容,逐校逐项填写《学校维修项目审批表》,一式五份经镇(区、园、街道)财政所审核后统一于5月22日(周二)下班前报区校舍办办理审批手续,待相关部门集中审批一周后到区校舍办领取批复。

2.规范实施程序。根据校舍维修相关规定到区校舍办办理招标手续。

3.及时送审。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后,及时将维修工程决(结)算资料审计。

4.及时结报资金。审计结束后,凭维修批复及审计报告、合同、工程量清单、发票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科1313室申请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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