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关于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江苏省中小学(幼)教师校园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
各高中、职业学校,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社区教育中心、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局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中小学(幼)教师校园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苏师干训〔2018〕42 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江苏省中小学(幼)教师校园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区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含乡镇)及教师发展中心等其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竞赛办法
1.竞赛时间。2018年9月14日至9月28日。过期不予补赛。
2.竞赛试题。题型分判断题、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三种,共50道题,由电脑在题库中自动生成。试题范围主要包括公共安全、人身安全、信息安全、食品安全、反校园欺凌等内容。
3.答题方式。参赛教师在参赛期间用手机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微信企业号(在电脑上无法登录完成),进入“教师校园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栏目进行答题。如未绑定江苏教师教育网微信企业号的教师,请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net.cn)查看《微信企业号绑定指南》。
4.答题时间。每名参赛人员共有120分钟答题时间,在规定时间内答题,次数不限,取最好成绩作为竞赛最终成绩。
5.学习辅导。本次竞赛不提供参考书目。各校应采取有力措施鼓励教师自主学习或以校本培训方式开展赛前辅导工作。学习内容包括《中小学安全管理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指导纲要》等有关文献以及江苏教师教育网《中小学幼儿 园校园安全法律知识讲座》等相关网络课程。
三、其他事项
1.本次竞赛内容、题库准备工作、竞赛组织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由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负责,省电化教育馆负责做好网络保障工作。
2.各学校要精心组织,积极发动,动员全体教师参赛。各校参赛情况将通过短信、QQ和微信工作群等相关渠道通报公布,参赛合格率将纳入学校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因网络问题、电脑故障等原因不能完成竞赛的,一律不予补赛。
3.本次竞赛活动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内容之中,对所有参加竞赛、成绩达80分及以上的教师,认定省级培训10学时,由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管理系统自动记录入库。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附件: 附件:省师干培中心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中小学(幼)教师校园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pdf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