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通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接南通市教育局关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南通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认定工作的通知》(通教语〔2018〕8号)的通知,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达标验收的通知》要求,我区已经被评为国家级、省级或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或南通市语言文字规范化一类学校的中小学、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南通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
各学校对照“通州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一类学校汇总名单”,认真填写《南通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认定申报表》(附件1)和《南通市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自评表》(附件2),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区教育局基教科。联系人:邱军,联系电话:86513425。
本次工作,每个学校都 要上报相关材料,请各学校务必及时完成此项任务。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13日
通教语8号认定达标校的通知.docx
通州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一类学校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