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以下344名人员拟享受生活补助,现予公示,公示期限:2019年1月28日至2月3日。如有异议,请与通州区“民代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办公地点:区行政中心1310室,联系电话:86512964.
通州区“民代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月28日
第二批汇总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