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园、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扶贫工作的要求,切实帮助我区城乡困难家庭解决实际问题,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区红十字会拟于2020年春节前夕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1.全区中小学在校特困家庭学生(区教育体育局提供);
2.通州籍贫困老党员(区委组织部提供);
3.通州区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各镇<区、园、街道>提供)。
二、救助标准
镇(区、园、街道)建档立卡低收入户每户救助800元和棉被1条;贫困老党员每人救助500元;特困学生每人救助600元。
三、救助名额
具体名额见《2020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救助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活动安排
1.材料上报: (2019年12月6日前)
各单位对本地区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进行初审,按要求填报相关表格。
2.审核公示:(2019年12月7日—2019年12月20日)
区红十字会对各单位拟救助对象的上报材料审核后在区红十字会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发放时间:(2020年1月15日前)
救助款通过银行统一发放到拟救助对象的银行卡中;救助物资采取集中发放和上门慰问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筛选出最需要帮助的贫困家庭进行救助,并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
2.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将《2020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联络人联系表》(附件2)于2019年11月30日前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区红十字会。
3.中小学在校特困家庭学生、通州籍贫困老党员救助申请需填写《南通市通州区红十字人道救助申请(审批)表》(附件3)和《2020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救助对象汇总表》(附件4),拟救助对象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因病救助的对象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拟救助的特困学生由村(居)和学校负责人签字并盖章;贫困老党员由村、镇两级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教育体育局、组织部)
4.建档立卡低收入户救助申请由各镇(区、园、街道)统一填写《2020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救助对象汇总表》(附件4),拟救助对象需确保在区扶贫办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名单中。(各镇<区、园、街道>)
5.《2019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救助对象汇总表》由各镇(区、园、街道)、各相关单位分别汇总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区红十字会(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同时报送)。
6.所有拟救助对象都必须提供银行账户(已在银行激活)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银行账户户名(如非拟救助对象本人银行账户,须注明与拟救助对象的关系)。
资料不全或逾期上报的不再受理。
区红十字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陆燕 董卫彬; 电子信箱:86514487@163.com;
联系电话: 86119201、86100162; 传真:86100162;
地 址:金沙街道大庆路22号。
附件:1.2020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救助名额分配表
2.2020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联络人联系表
3.南通市通州区红十字人道救助申请(审批)表
4.2020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救助对象汇总表
南通市通州区红十字会
2019年11月8日
附件3-南通市通州区红十字人道救助申请(审批)表.doc
博爱助学名额分配表-副本.xls
附件4:2020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救助对象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