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教师〔2021〕1号
各高中、职业学校,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局直幼儿园:
为进一步调动各级各类学校及广大教师参与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教科研工作在我区教育发展和教师成长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组织2016-2020年度通州区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此次评选,旨在促进我区教育体育系统教科研工作主动发展,优化教科研工作管理机制,强化教科研工作创新,提升教科研工作“研究、指导、服务、管理”的品质,提高教科研管理者的工作水平和教师的教科研素养,充分发挥教科研工作对我区教育发展的引领与推动作用。
二、评选对象
1.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全区各中小学校,局直幼儿园。
2.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编的教育工作者。
3.近五年(2016-2020年度)已获得南通市级以上(含市级)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不再参评。
三、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 1。
四、评选指标
通州区2016-2020年度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不超过26个、先进个人不超过80名,初评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
五、评选方法
1.由各学校、教师自主填写“通州区2016-2020年度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或“通州区2016-2020年度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同时对照“评选条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时间均为2016年1月-2020年12月)。
2.各片所在学校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材料报送各教育督导组。各教育督导组、区管局直学校对照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在下达的推荐指标内择优产生拟推荐单位和个人,于2021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区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科研部(笃行楼304室)陈钰枢老师,同时将电子汇总表发送至邮箱:jstzcys@126.com。联系电话:68977877。
3.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综合考虑学段等因素形成拟表彰名单,报局长室审核批准后,由区教体局发文公布。
六、其他说明
1.近五年中,如单位集体存在违规违纪、违反科研道德等现象受到处分的,或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违反科研道德的,该单位不得申报先进集体;如教师个人存在违规违纪、违反师德和科研道德等现象受到处分的,不得申报先进个人。
2.本文件中的“评选条件”作为通州区2016-2020年度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评审的主要依据,今后将结合上级要求和通州实际进一步加以完善改进。
以上通知,希即遵照执行。
附件:1.通州区2016-2020年度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2.通州区2016-2020年度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3.通州区2016-2020年度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
4.通州区2016-2020年度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汇总表
5.通州区2016-2020年度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材料目录
6.通州区2016-2020年度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封面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2月 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通州区2016-2020年度教科研工作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重视教育科研工作
A学校教科研工作网络健全,教科研工作制度规范,有校级领导分管教科研工作,有独立设置的教科处(室)或教务处有专职或兼职主任具体负责教科研工作。
B学校每学期有教科研工作的明确要求,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近五年学校承办过区级及以上教科研活动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C校级领导带头参加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近五年至少发表过1篇课题研究论文。
2.扎实进行课题研究
A区管局直学校必须有一项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学校必须有一项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16-2020年度所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必备条件)。
B学校承担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能按期结题(2016-2020年度结题,必备条件)。
C学校教科研成果转化成效明显,近五年教育教学质量处于全区中上游。区管局直学校由学校校长室如实反映,其他学校由各教育督导组审核认定。
3.课题研究成果丰硕
A每年区内教育科研成果归档中,教师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数量在学校专任教师中的占比高,被评为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数量多。
B学校积极参加由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主题班会评比,学校管理、班主任工作和“师陶杯”“黄浦杯”“五四杯”“蓝天杯”论文评比等),获奖人数多,质量高。
二、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课题研究
A主持区级以上或重点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研究(2016-2020年度所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必备条件)。
B个人主持的或者重点参与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能按期结题(2016-2020年度结题,必备条件)。
2.主动撰写科研论文
A五年中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区级及以上不少于5篇,或市级及以上不少于4篇,或省级及以上不少于3篇,其中至少有1篇课题研究论文。(每位申报人员最多可提供5篇论文)
B积极参加由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比赛(学校管理、班主任工作和“师陶杯”“黄浦杯”“五四杯”“蓝天杯”论文评比等)或中小学优秀班会课评比,获等级奖。
3.课题研究成果影响
A教育科研成果转化成效显著,近五年教育教学质量处于全校中上游,由学校审核认定。
B近五年在校内外作教育科研方面的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