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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区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各高中,各初中、小学: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工作的通知》(通教办函202139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全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查清理范围

中小学校图书馆图书、期刊、电子读物等(以下简称图书)。

、审查清理依据

《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淸理标准(试行)》(附件)

、组织实施

)自查与清理(20215月)

学校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开展图书审查清理工作;根据《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标准(试行)》对图书馆图书逐本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图书进行分类处理:非法图书坚决清理;不适宜和外观差的图书,停止流通另库保存;可能有保存价值的陈旧图书单独存放。

各学校于2021524日前将本学校图书审查清理工作报告报送装备室,电子稿同步报送邮箱248644663@qq.com联系电话:8060991113862806062联系人:王老师

(二)督查与评比(20216-12月)

教育局成立督查组,深入各校对图书审查清理工作进行督查适时开展优秀校园图书馆评比活动,确保图书育人效果。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是本校图书馆图书审核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图书审核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落实专人全过程指导各学校图书审查清理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图书审核清理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坚决防止图书审核清理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

二)落实清理标准。《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标准(试行)》是本次图书自查、审查、清理的主要依据,各校参与图书审查清理工作的相关人员要对标对表,认真解读标准,严格把握尺度,确保清理效果。

(三)加强长效管理。各校要从源头上把好学校新增图书入口关,认真落实《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把教育部指导编制的《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学校馆配图书的主要参考依据,按照凡进必审推荐谁负责”“选用谁负责受赠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图书采购、捐赠工作责任机制。完善图书增新剔旧制度,确保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 (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一本,充实和增加导向正确、内容科学、学生喜欢的优秀图书,不得用教科书同步练习、寒暑假作业、习题集、试卷、考试辅导等教辅资料作为新增图书量,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附件: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标准(试行)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15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査清理标准(试行)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制定

为开展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审查清理标准,具体如下。

、非法图书

一)违反《宪法》《刑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侵权、盗版等非法图书。

二)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图书:

1. 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 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俗、习惯的;

5. 宣扬邪教、迷信的;

6. 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宣扬淫秽、赌博、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 和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图书。

四)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图书。

五)非正规渠道进口的境外图书。

六)假借和伪称名人和外国人名义出版的伪书。

七)有关部门明令停止流通的图书。

、不适宜图书

一)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偏差的;

三)宣扬狭隘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

四)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五)科学概念、原理等出现明显错误的;

六)不适合中小学生心智发展水平、认知理解能力的(教 师用书除外);

七)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的,含有恐怖、残酷、色情等内容的;

八)内容陈旧过时,且无使用价值的。

、外观差、无保存价值的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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