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招标采购公告 > 采购公告 > 正文
采购公告
英雄小学食堂原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09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工作,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饮食质量,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教财[2021]24号)、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学校食堂食材招投标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通教发[2021]22号)等文件要求,经学校招标小组研究决定,我校现对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通州区英雄小学食堂原材料采购招标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涵盖猪肉、牛肉、鸡肉、冷冻食品、蔬菜、水产品(河鱼、淡水虾)、调味品、豆制品、乳制品、海产品等。

四、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经营生产上述产品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或有良好信誉度的个体经营户的资格

2.持有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或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3.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和食品检验合格证  

4.须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无不良记录,严格遵守学校相关制度。

报名材料和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证、法人(个体经营户)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是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函。 

2.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

3.地点:英雄小学食堂办公室;截止时间:2022年1月21日上午11:00;联系人:沈玉玲;联系电话:13862833654

开标及说明

1.经学校审核投标资格,对符合要求的对象,学校通知其参加现场开标(同类商品不得低于三家供货商),开标时间2022年2月12日下午2:00;开标地点:前楼底楼科学实验室。

2.本次开标采用平均价中标,供货期为2022年2月13日到2022年4月30日。

3.中标方与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同时向学校缴纳保证金贰仟元。如无意外,合同期结束后校方即退还保证金。

4.中标方在供货过程中,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数量和指定地点货,供货时必须随货附送检验合格证。如果不按时、按数供货,则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收归方所有。如果学校认为提供的货物有必要再次进行检测,由学校负责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如符合质量要求,则检测费用由方承担,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则检测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并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收归方所有,并终止供货协议。

5.供货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一经发现,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供货商在供货途中的安全责任自负,与校方无关。

、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特别提醒:本次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请相关人员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两码查验等工作,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南通市通州区英雄小学

2022年1月13

CopyRight @ 2008-2017南通市通州区教师发展中心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苏ICP备170205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