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平潮初中学校食堂食材采购
及配送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 平潮初中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 SC—2023—003—平潮初中
包 号 |
食材名称 |
采购总预算 (万元)/学期 |
备 注 (是否本次采购) |
1 |
米 |
|
否 |
2 |
食用油 |
|
否 |
3 |
调味品 |
2 |
是 |
4 |
蔬菜类 |
20 |
是 |
5 |
鲜猪肉类 |
35 |
是 |
6 |
鲜牛肉类 |
8 |
是 |
7 |
水产品类 |
5 |
是 |
8 |
海产品类 |
3 |
是 |
9 |
禽肉类 |
15 |
是 |
10 |
禽蛋类 |
1 |
是 |
11 |
水果类 |
4 |
是 |
12 |
豆制品类 |
3 |
是 |
13 |
牛奶类 |
|
否 |
14 |
冻品类 |
10 |
是 |
15 |
干货类 |
0.5 |
是 |
16 |
预包装食品类 |
8 |
是 |
采购需求: 采购包由采购人发布时自行选定
确定单价的参考依据:报价不得超过南通市发改委网站发布的《南通市区部分市场主副食品》名录中平均价格的90%。如南通市发改委网站上没有的,如冻品类、调味品、牛奶类、预包装食品类,报价不得超过周边大型连锁超市(大型农贸市场)有品牌销售价格的90%。
供货结算价依据:供应商供货结算价=基准市场价×(1-下浮率)。
基准市场价确定:本周内食材入库定价,以上周五南通市发改委发布的南通市区部分市场对应的主副食品价格的平均价为参考价。调味品、豆制品类、干货类、预包装食品类每学期询价一次,其他品类每周询价一次。
确定市场价的参考依据: |
序号 |
品类 |
最高限价 (下浮率) |
价格参考地 |
1 |
蔬菜类 |
28% |
报价参照南通市发改委发布的均价,发改委没有的参照平潮农贸市场价格 |
2 |
鲜猪肉类 |
15% |
3 |
鲜牛肉类 |
10% |
4 |
水产品类 |
15% |
5 |
海产品类 |
20% |
6 |
禽肉类 |
15% |
7 |
禽蛋类 |
10% |
8 |
豆制品类 |
10% |
9 |
水果类 |
10% |
10 |
干货类 |
20% |
11 |
大米 |
否 |
报价参照平潮政府旁好又多超市 |
12 |
食用油 |
否 |
13 |
调味品 |
15% |
14 |
牛奶类 |
否 |
15 |
冻品类 |
25% |
16 |
预包装食品类 |
20% |
南通市发改委网站上没有参考价的,如冻品类、调味品、牛奶类、预包装食品类,必须是在周边大型连锁超市(大型农贸市场)有品牌销售的,应同时做好询价记录并归档。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5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供应商资质
2.1.米、油、调味品、牛奶类、预包装食品、干货类、冷冻食品等供应商
①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②食品销售流通企业(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
③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销售流通企业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④米、油、调味品、牛奶、预包装食品、干货类、冷冻食品等应为国内知名品牌。
⑤牛奶类生产企业直接供货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代理销售的供应商须提供一级代理经销商一年以上的授权书和所经营品牌的当年度全年购销合同。
2.2.其他供应商
①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
②豆制品具有在区级以上监管部门备案的小作坊备案证或生产许可证(注册企业无需提供小作坊备案证)。
2.3.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②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证明。
2.4.特定资格条件
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米、油、调味品、牛奶类、干货类、肉类、预包装食品、冷冻食品等应有适合的仓储和配套的监控设施,能做到仓库出入库记录完整规范,确保溯源可靠。
②原料配送及时,服务到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应配备专人和专用运输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彩色证明材料,且在供货周期内不得随意更换,如有更换须提前报学校同意。车辆运输食品的温度和湿度应符合相关要求,配送过程中车辆及用具应确保清洁卫生。
③蔬菜供应商须提供与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单位签订的协议,每次配送都必须提供同批次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供应商须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预算采购金额总和的5%—10%),用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行为的赔偿。终止供货合同时,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退还相应保证金(不计息)。
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8 月24 日至2023年 8 月 27 日 15 时 30 分
方式:本项目无现场报名环节,响应人通过采购公告附件自行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 8月 30 日 16 时 0 分(北京时间),逾时将被拒绝接受。
地点: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初中后勤处 。
注:从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7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 8 月 31 日 14 时 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初中录播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初中
地 址: 平潮镇三官殿村2组
联 系 人: 陈老师
联系方式: 13962868661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初中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二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