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拟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取询价的方式进行公开采购,现将采购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期限
二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服务内容
1.参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
2.为重大决策、重要协议、重要行政行为等事项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3.参与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咨询论证;
4.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诉讼、赔偿、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
5.参与重大项目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的审查或修订;
6.举办法律讲座。结合聘请方特点,定期或不定期(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为聘请方单位人员举办法律讲座,以提高聘请方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7.法律咨询。针对业务工作中遇到的一般、简单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
8.办理我局交办和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法律顾问管理模式
1.我局对法律顾问实行动态管理,在合同期限内,对认为不胜任工作要求或者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法律顾问,可以解除合同。对因工作失误导致我局损失的,法律顾问还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法律顾问应当遵守如下规定: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我局法律顾问名义私自招揽、开展相关业务,或者从事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在诉讼、非诉讼或者仲裁活动中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我局有利害冲突的法律事务;不得从事其他损害我局利益或者形象的活动。
五、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选派的服务人员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
4.选派的服务人员具有丰富的行政机关法律实务经验,有担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
六、评标办法
1.法律顾问费用包干,最高限价:人民币6万元;
2.按照质优价低原则,满足询价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所有条件,低价供应商中标。
七、提供材料
1.投标文件的数量、制作及密封
投标文件必须提供“正本”一套、“副本”一套,用档案袋密封,封面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档案袋上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
2.投标文件内容
(1)报价人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司法行政部门颁发通过年检、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供应商为本项目编制的法律服务方案;
(4)法律顾问合同草案;
(5)报价文件;
(6)律所相关业绩证明资料,为本项目派出的法律顾问的服务能力和经验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星期四)9:00前,逾时不予接收。开标会议时间2024年6月20日9:30。地点:南通市通州区行政中心1335办公室, 联系电话:86107537,联系人:曹铁军。
九、合同与履约要求
1.最终中标的成交单位应在收到项目成交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与本单位签订合同,逾期视为弃权;
2.成交单位不得再将本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或者本单位其他团队,违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违约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参与本次询价供应商数量不少于三家,否则视为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终止。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