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2年度中学生拟发展对象
和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完中、职业中学党组织: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要求,区教育局党委将继续实行中学生发展党员计划审批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填报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请各校从已递交入党申请报告并参加过中学生党校学习的学生中确定3-4名(党委建制的10名左右)优秀对象,并经过支委会讨论决定后将他们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应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之前3个月。拟发展对象:中学生发展对象必须是经过一年及以上时间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且在1994年4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并经过支委会讨论决定。计划发展时间与实际发展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拟发展人数与去年发展人数保持一致。
2.报送材料。各有关单位党组织要尽快调查摸底,按照要求迅速制订好各单位2012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将《2012年通州区中学生党员拟发展对象登记表》、《2012年通州区中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加盖公章)以及支委会会议记录复印件(讨论拟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拟发展对象考试成绩(本表各学校自制,主要项目有分数及排名)四分材料于2012年4月12日前送局人事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tzjyjdj@163.com。另请各校及时做好相关预审材料(材料要求详见:发展党员常用材料)。
201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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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有关单位在线签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