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党组织: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在全面实现我市教育十一五规划、推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省委教育工委和南通市委教育工委,决定于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省、南通市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做好相关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1.江苏省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2.南通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优秀共产党员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
(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另行通知)
二、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在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取得突出成绩。
2.全面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方针和基本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3.党建工作制度规范,党员教育活动生动活泼,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有效,形成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
4.坚持民主集中制,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5.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体系;近年来学校无严重违纪事件。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性观念强,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立足本职,艰苦奋斗,改革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带头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学习贯彻党章,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执行党的决议、决定,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工作有创新,有力度,成绩显著。一般应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
3.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受到群众好评。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1.各相关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这次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要充分发扬民主,对推荐对象认真组织考察,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上报前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由于时间紧、要求高,各相关党组织要抓紧布置,按要求做好上报前的各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各相关党组织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要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优秀党务工作者应以基层一线为主。
3.南通市委教育工委根据省委教育工委下达的名额,在各县(市)区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上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上报,落选的集体和个人将作为南通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对象。
4.各相关党组织负责填写登记表(详见附件1-6),并附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材料要求实事求是,事例鲜明,生动具体;登记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500字,内容由其事迹材料浓缩而成。表格中的填写内容均要准确无误。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于2008年6月6日前上报通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同时须报送电子文档(联系电话:86512465、86541308;Email:tzjyjdj@163.com)。
附件
1:江苏省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
2:江苏省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3:江苏省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4:南通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
5:南通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6:南通市教育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2008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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