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管学校党组织:
市委组织部将于4月到各有关学校考察中学生党员拟发展对象,请各有关单位提前将材料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样表、《社会关系调查表》等材料请在本页最下方下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应为07年初发的右上角有组织部备案号的考察表,请根据样表做好填写工作。由于08年中学生党员拟发展对象发展计划没有批下来,请各单位先根据08年年初上报的中学生拟发展对象名单做材料,如获批后(预计和07年发展数保持一致)人数有所变动再个别联系!《教育局党委党员发展工作简明流程》、《党员发展有关材料》及其他相关要求见下。如需要相关材料请电话联系人事科。联系电话:86541308。(请点击右上角“签阅本文件”按钮签阅)
教育局党委党员发展工作简明流程
1、本人书面递交入党申请书。
2、经党小组推荐(28周岁以下可由团组织先行推荐)。
3、支委会研究同意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为每年的10-11月份),同时明确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并发放《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此后每季度考察一次。
4、各单位采用集中学习、理论考试等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并形成培训材料。
5、次年10-11月份(一年考察期满)在广泛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6、支部进行政审,形成政审及综合考察材料。
7、支部向教育局党委申报预审,备齐材料。
8、教育局党委、市委组织部进行预审。
9、单位党组织按规定进行发展党员公示7天。
10、支委会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11、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12、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并将谈话内容记录在《入党志愿书》上(支部建制的由教育局党委委派专人进行谈话)。
13、支委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汇报,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
14、组织委员集中审批发展材料,并向支部汇报。
15、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发展,作出决议。
16、支部将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17、上级党委讨论审批,下发新党员批转书。
18、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19、预备党员进入预备期考察,每季度考察一次,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20、一年考察期满后,本人提交书面转正申请。
21、支部及时研究转正有关事宜(含审看个人提交的转正申请报告、预备党员考察表等),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议。
22、支部将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23、上级党委组织委员或组织员审查有关材料。
24、上级党委审批,下发预备党员转正批转书。
★ 向教育局党委上报材料进行预审或审批,务必及时!
党员发展有关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3.个人思想汇报;
4.党内群众座谈会记录;
5.党外群众座谈会记录;
6.政审材料;
7.参加集中培训的结业证书;
8.综合考察报告;
9.确定该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支委会记录;
10.确定该同志为发展对象的支委会记录;
11.发展党员公示材料复印件及调查记录等;
12.入党志愿书;
13.讨论发展时支部大会记录及实行票决的有关材料;
14.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15.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
16.预备党员转正公告复印件及调查记录等;
17.支部大会讨论转正的会议记录及实行票决的有关材料。
一、组织部考察、现场预审时,需提供1-10项材料。
二、发展新党员,上报教育局党委审批时,需提供1-13项材料。
三、预备党员转正,上报教育局党委审批时,需提供1-17项材料。
发展党员若干注意点
1.旧版本《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和《入党志愿书》停止使用;
2.支委会记录要采用实录法,不应是简单的几句话。
3.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材料务必按时上报审批。
关于党员档案的有关说明
1.转移组织关系时,务必连同党员档案一同转移;
2.目前,有部分党员组织关系已进入教育局党委,但档案仍在其他地区(系统)。请教育局党委所属各党组织先普查一下,然后请该同志将本人的党员档案送至教育局人事科。
关于党费上缴时间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25日上交本季度党费,不得延期。
点击下载浏览《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样表
点击下载浏览《教育局党委党员发展工作简明流程》
点击下载浏览《党员发展相关材料》
点击下载浏览《教育系统建党对象主要社会关系调查材料等有关表格》 (包括社会关系调查表、发展党员公告、预备党员转正公告、党员座谈会记录、党外群众座谈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