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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党员发展对象考察的相关通知

作者:yj 时间:2008-03-18 点击数:

各市管学校党组织:

市委组织部将于4月到各有关学校考察中学生党员拟发展对象,请各有关单位提前将材料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样表、《社会关系调查表》等材料请在本页最下方下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应为07年初发的右上角有组织部备案号的考察表,请根据样表做好填写工作。由于08年中学生党员拟发展对象发展计划没有批下来,请各单位先根据08年年初上报的中学生拟发展对象名单做材料,如获批后(预计和07年发展数保持一致)人数有所变动再个别联系!《教育局党委党员发展工作简明流程》、《党员发展有关材料》及其他相关要求见下。如需要相关材料请电话联系人事科。联系电话:86541308。(请点击右上角“签阅本文件”按钮签阅)

教育局党委党员发展工作简明流程

1、本人书面递交入党申请书。

2、经党小组推荐(28周岁以下可由团组织先行推荐)。

3、支委会研究同意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为每年的10-11月份),同时明确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并发放《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此后每季度考察一次。

4、各单位采用集中学习、理论考试等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并形成培训材料。

5、次年10-11月份(一年考察期满)在广泛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6、支部进行政审,形成政审及综合考察材料。

7、支部向教育局党委申报预审,备齐材料。

8、教育局党委、市委组织部进行预审。

9、单位党组织按规定进行发展党员公示7天。

10、支委会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11、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12、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并将谈话内容记录在《入党志愿书》上(支部建制的由教育局党委委派专人进行谈话)。

13、支委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汇报,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

14、组织委员集中审批发展材料,并向支部汇报。

15、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发展,作出决议。

16、支部将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17、上级党委讨论审批,下发新党员批转书。

18、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19、预备党员进入预备期考察,每季度考察一次,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20、一年考察期满后,本人提交书面转正申请。

21、支部及时研究转正有关事宜(含审看个人提交的转正申请报告、预备党员考察表等),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议。

22、支部将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23、上级党委组织委员或组织员审查有关材料。

24、上级党委审批,下发预备党员转正批转书。

★ 向教育局党委上报材料进行预审或审批,务必及时!

党员发展有关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3.个人思想汇报;

4.党内群众座谈会记录;

5.党外群众座谈会记录;

6.政审材料;

7.参加集中培训的结业证书;

8.综合考察报告;

9.确定该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支委会记录;

10.确定该同志为发展对象的支委会记录;

11.发展党员公示材料复印件及调查记录等;

12.入党志愿书;

13.讨论发展时支部大会记录及实行票决的有关材料;

14.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15.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

16.预备党员转正公告复印件及调查记录等;

17.支部大会讨论转正的会议记录及实行票决的有关材料。

一、组织部考察、现场预审时,需提供1-10项材料。

二、发展新党员,上报教育局党委审批时,需提供1-13项材料。

三、预备党员转正,上报教育局党委审批时,需提供1-17项材料。

发展党员若干注意点

1.旧版本《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和《入党志愿书》停止使用;

2.支委会记录要采用实录法,不应是简单的几句话。

3.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材料务必按时上报审批。

关于党员档案的有关说明

1.转移组织关系时,务必连同党员档案一同转移;

2.目前,有部分党员组织关系已进入教育局党委,但档案仍在其他地区(系统)。请教育局党委所属各党组织先普查一下,然后请该同志将本人的党员档案送至教育局人事科。

关于党费上缴时间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25日上交本季度党费,不得延期。

点击下载浏览《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样表

点击下载浏览《教育局党委党员发展工作简明流程》

点击下载浏览《党员发展相关材料》

点击下载浏览《教育系统建党对象主要社会关系调查材料等有关表格》 (包括社会关系调查表、发展党员公告、预备党员转正公告、党员座谈会记录、党外群众座谈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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