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j 时间:2017-06-05 点击数:
请通过通州区2017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于6月5日-6日至通州区行政中心(教育局)1309室领取教师资格证(领取时同时报档案号)。如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提供本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妊娠期申请人待孕期结束,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需后期领取的,请提前联系,联系电话:86541308。
2017年6月5日
南通教育局人事科信息工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