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
学校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完中、职业学校,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成人校,特殊教育学校、局直幼儿园:
根据《南通市通州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通教发[2012]1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做好2012—2013学年度学校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四点要求:
1.各学校依据《实施意见》要求,对照附录《考核细则》中各项目标要素,认真梳理本学年的工作和成绩,做好自评工作,并于7月15日前,将学校自我评分表和自评报告(各1份)报教育局人事科,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tzjyjxkh@163.com邮箱(即“通州教育绩效考核”拼音首字母)。
2.认真填写《学年度学校获奖情况一览表》,连同获奖证明材料(证书、文件)复印件(各1份),于7月15日前报送教育局人事科。
3.各学校要按照《南通市通州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通教发[2012]13号)的要求,依据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规范开展本校教职工学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考核必须在7月15日前结束。各学校要及时汇总填写《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公示表》并在校内公示。
4.各学校要严肃对待上述两项考核工作,坚持做到实事求是,程序规范,民主公开。对在考核工作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程序不规范,致使考核结果失真失实、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落实。
附:1.《南通市通州区中小学校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
2.《 学年度学校获奖情况一览表》
3.《 学年度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公示表》
南 通 市 通 州 区 教 育 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36219119835
请各学校在线签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