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2 时间:2012-03-26 点击数:
转发《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完中,各职业中学,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实验幼儿园,通州幼儿园,有关局直单位:
现将南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通教人〔2012〕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及时将评选政策、范围、条件和程序等有关事项向全体教师进行详细传达和解读。同时,各学校要通过个人自荐、集体推荐等方式,坚持条件,择优遴选。推荐对象候选人经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于4月1日前将汇总名册(签字盖章)报局人事科,逾期视作自动放弃。之后,区教育局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小组将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请在线签阅此文件)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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