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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通州区师德“双心”标兵和先进集体

作者:yj 时间:2010-12-20 点击数: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通教人〔2010〕33号


关于评选南通市通州区师德“双心”标兵

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完中、职业中学,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幼儿园、成人教育中心校,特殊教育学校,局直各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国家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委全国委员会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胡锦涛总书记“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的师德修养,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教育系统“学规范、强师德、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通教人〔2010〕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评选一批南通市通州区师德“双心”标兵和先进集体,现就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1.各校要认真做好“学规范、强师德、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总结及校级师德“双心”标兵评选工作,要按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的要求对教师的学习及整改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总结,对应当解决而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向群众和社会做出说明和解释,并集中力量限期解决,真心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积极推进师德“双心”工程的实施。广大教师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据活动方案,对照自己师德修养计划,认真总结反思,查找师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形成分析材料,并进行自我评定。活动结束后,各校要进行师德“双心”标兵评比,要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等方式开展推荐评选活动,并将确定的推荐人员在学校公示三天。

2.通州区师德“双心”标兵和先进集体评选名额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三。凡申报通州区师德“双心”标兵的,需填写《通州区师德“双心”标兵申报表》(附件二,一式三份),同时形成“通州区师德“双心”标兵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一式三份)。申报通州区师德“双心”先进集体的,需填写《通州区师德“双心”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四,一式三份),同时形成通州区师德“双心”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一式三份)。各初中、小学和相关职业中学于2010年12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所属教育督导组;各区管学校、实验小学、通州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局直幼儿园和教育督导组于2010年12月27日前将材料报送区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申报。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附件一:通州区师德“双心”标兵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通州区师德“双心”标兵申报表

附件三:通州区师德“双心”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附件四:通州区师德“双心”先进集体名额申报表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点击下载浏览附件一至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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