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通教人〔2010〕31号
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
(本科段)”报考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完中,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与在职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0]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开展此项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开考专业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具有专科学历的(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在职在岗教师。开考专业为义务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即专转本中的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和小学教育四个方向(详见附件一)。
二、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要按照《南通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将其纳入教师培训规划,制订好计划和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管理,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取得成效。
2.各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妥善安排好报考人员的工作与学习,强化对报考人员的管理、指导与考核工作。对成绩优秀,取得毕业证书的教师可给予适当的奖励。
3.各校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各项相关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时间安排
11月20日前完成报名动员工作
11月24日前报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报名统计表》(附件二),报送邮箱:tzjyjrsk@163.com
11月24—25日网上助学现场报名(由单位统一报名)。报名地址:通州区原教育局办公楼二楼西侧职称办;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①学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三),②学校证明(附件四),③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蓝底、同版)照片4张,④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两证复印在A4纸上,单位盖章、个人签字,各2份)⑤助学费3000元,⑥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联系电话:86541308、86511275
11月30日前完成第一期学员的注册
12月底之前完成2011年4月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本科段)的集体报名工作
上述材料电子文档可在区教育局党建人事网(http://rsk.w190.com)下载。
附件一: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本科段)的通知
附件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报名统计表
附件三:学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四:学校证明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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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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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jseea.cn/contents/channel_4/2010/08/1008251558479.html
南通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http://www.ntjy.net/EducationInfo/jyzt/EducationInfo_201010301006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