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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中小学教师制订实施专业成长三年规划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2 时间:2009-06-10 点击数:

各市管学校,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职业学校、成人教育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单位:

现将南通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制订并实施教师专业成长三年规划的通知》(通教师〔2009〕11号)转发给你们,请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教师,并按要求组织、指导、督促教师制订好专业成长三年规划书。

成长规划从2009至2010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正式实施,请各学校、单位于2009年8月20日前将《南通市教师专业成长三年规划书》的电子文档报局人事科汇总备案。

附:《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制订并实施教师专业成长三年规划的通知》

通州市教育局

二○○九年六月十日

点击下载浏览南通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制订并实施教师专业成长三年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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