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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作者:yj 时间:2009-06-25 点击数:

各市管学校,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职业中学,各镇成人教育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单位:

一、验证对象

《南通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中小学教师是指中小学(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成人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在职教师(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

二、验证时间

2009年6月26~28日,各学校(单位)具体验证时间详见《2009年通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验证时间安排表》(附件一)。

三、验证地点

通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地址:江苏电大通州学院汇丰楼二楼,电话:86029538。

四、验证程序

今年主要对全市中小学教师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进行审验。今后,各学校(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教师继续教育情况审验工作,每年集中审验一次。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将定期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进行验证。

今年验证的主要程序有:教师将参加继续教育的各种原始证明材料交学校(单位)——学校(单位)建立验核小组并进行验核,确保真实无误——学校填写继续教育证书、《通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情况统计表》(附件二。继续教育证书的排列顺序和统计表的排名顺序要一致)——学校(单位)领导作进一步审核后,在《通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情况统计表》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学校(单位)将全体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证书和《通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情况统计表》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验核、盖章,同时将统计表的excel电子文本发送到邮箱:tzjqyy@126.com。

五、验证要求

1.核对继续教育学分。《南通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中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有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周期为5年。在1个继续教育周期内,初级职称教师最低应取得125学分,平均每年不少于25学分;中、高级职称教师(含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最低应取得200学分,平均每年不少于40学分。试用期内新教师的继续教育学分不得少于60学分。”继续教育学分按《南通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见附件三)计算。

2.核查继续教育内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分为新任教师培训、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学历提高培训、人事公共培训和其它教育活动六大类。继续教育形式以参加各级培训基地组织的集中培训、学校的校本培训和网络培训为主;也可以通过参加学术会议、专题学术讲座、参加考察、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读书自学等等形式进行;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教材等,可以作为继续教育的辅助形式。其中,校本培训主要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教学比赛、学术沙龙、课题研究等形式。各学校(单位)在验核教师上报的继续教育内容时,一定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3.如有参加学习但未填写继续教育证书的,由各学校(单位)收齐有效证件或材料后,一并填入继续教育证书。

4.今后,凡要列入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校本培训活动等,必须事先向市教育局申报并获得批准,接受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的管理与考核,否则不得列入计算继续教育学时范围。从2009-2010学年开始,各学校(单位)要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将本学期学校(单位)校本培训详细方案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同时将校本培训方案电子稿发送到邮箱:tzjyjrsk@163.com。

5.在继续教育证书验证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将追究当事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与职称评定、学年度考核、单位综合考评挂钩。

六、其它事项

1.教师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评价学校工作和考核中小学校长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证书的验核工作,学校校长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单位)要吃透精神,指派专人负责,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确保这项工作如期完成。

2.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专业素质提升的重要途径,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继续教育结果作为中小学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评聘,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模范教师、特级教师和名教师的必备条件。

附件:1.2009年通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验证时间安排表

2.通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情况统计表

3.南通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点击下载浏览附件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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