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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yj 时间:2007-07-20 点击数:

通 州 市 教 育 局

通教人[2007]30号


关于做好200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管学校,各教育督导组,各中心初中、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职业中学、成人教育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单位:

为及时满足各类非师范类毕业人员通过考试取得教师资格的需求,根据省教育厅和南通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200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报名时间定为2007年8月1日—8月2日。

今年省教育厅对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作了调整,本次只接受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取得教师资格的下列人员报名:①非师范类毕业人员;②前学历为师范类中师毕业、后学历为非师范类专、本科毕业,申请认定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的人员;③学前教育专业专、本科毕业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以上,小学教育专业专、本科毕业申请认定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的人员;④师范类毕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类型和拟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符的;⑤五年未从事与申请教师资格类型相符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⑥在学期间未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或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⑦其他须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或须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且户籍所在地为通州的教师资格申请者,请自行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2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4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报名表》(可复印或从通州教育局人事科网站http://rsk.w190.com上下载,并贴好照片)到通州市老教育局二楼西侧职改办(通州市金沙镇通海路58号)办理报名手续。咨询电话:86511275、86541308。

此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时间紧、任务重。认定事项若有变动,请注意查看人事科网站相关通知。文件精神希即传达至每一位教职工,逾期责任自负。

附件:1、《2007年通州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申请须知》

2、《2007年南通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表》

通州市教育局

二○○七年七月二十日

2007年通州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申请须知

一、报名时间、地点:2007年8月1日至8月2日,在通州市老教育局二楼西侧职改办(通州市金沙镇通海路58号)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对象:今年省教育厅对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作了调整,本次只接受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取得教师资格的下列人员报名:①非师范类毕业人员;②前学历为师范类中师毕业、后学历为非师范类专、本科毕业,申请认定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的人员;③学前教育专业专、本科毕业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以上,小学教育专业专、本科毕业申请认定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的人员;④师范类毕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类型和拟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符的;⑤五年未从事与申请教师资格类型相符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⑥在学期间未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或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⑦其他须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或须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上述七类人员户籍所在地为通州。

四、报名时须带的材料:1.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2.同一版本的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四张(照片上写上姓名、单位)。3.填写好的《南通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表》(贴好照片)。报名表可在通州教育局人事科网站(http://rsk.w190.com)下载。

五、报名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学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有效学历应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①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②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③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④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⑤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测试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2.申请认定语文类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测试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需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直接到南通市普通话测试站报名,且在9月8日前拿到证书。报名地点:南通市教育大厦(南通市北朱家园路32号,跃龙中学西侧)。联系电话:85599823。

(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下简称教心学)按规定,此次申请人需参加教心学考试,已在2005年和2006年取得教心学合格证的除外。8月11日举行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考试地点在南通市启秀中学西公园校区(南通市跃龙路74号)。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人员8月10日到南通市青年西路22号301室教师自考办领取考试准考证。8月25日前在南通教育网上公布考试成绩。(教育学、心理学教材7月28日以后,到南通市教师自考办购买,咨询电话:83556750,86087289)。

(四)体检 体检按照省教育厅《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办法》执行,暂定于2007年8月29日、8月30日进行。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的人员分批体检时间、地点在南通教育网(http://www.ntjy.net)上公布;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名单在通州教育局人事科网(http://rsk.w190.com)上公布。请注意随时查看,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体检费由医院按标准收取。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已受理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的人员初定于9月15日、9月16日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的测试人员名单、安排将在南通教育网上公布;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名单、安排在通州教育局人事科网上公布。请申请人于9月13日、9月14日到南通市、通州市教育局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测试时间详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准考证》。

(六)思想品德考核 各单位要认真考核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并按要求据实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不得弄虚作假。

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正式受理事宜

(一)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的时间:初定于2007年9月8日、9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的地点:原报名点。

(二)提交申报材料袋。其中包括:①由申请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电子注册查询打印件,后进修取得合格学历者,还需提交原师范类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进修学籍成绩表复印件;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⑥2005年和2006年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申请人还应提交《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⑦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其所在工作单位盖章,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盖章。以上复印件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三)有关填表要求: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本人填写,申请资格种类必须按规范的名称填写。2.工作单位写全称。3.户籍所在地填本人户口所在住址。4.现从事职业填教师、学生等。5.申请任教学科填:(1)幼儿园:学前教育;(2)小学:思想品德(或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或社会、自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技术;(3)初级中学:思想品德(或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技术;(4)高级中学: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5)中等职业学校:政治、语文、数学、英语、日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机械、机电、车工、钳工、金工、电工、电子、数控、模具、汽车工程、建筑、房地产、财务、市场、贸易、经济、旅游、烹饪、纺织、服装、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中医学、药学等。6.其他栏目按填表说明填写。7.申请人思想品德的鉴定或证明材料按照《申请人思想品德的鉴定表》的要求由盖章单位填写。以上表格,在职人员由其所在工作单位盖章;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盖章。

七、有关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收费对象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中不包括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收费标准:教师资格考试费由教育理论考试费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二项构成。教育理论考试费(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考试)每人每门32元;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每人150元。

八、时间安排表:

时 间

内 容

备 注

8月10日

领取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准考证

此表为预定时间,具体时间和要求请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的人员随时查看南通教育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随时查看通州教育局人事科网站。

8月11日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8月25日

公布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

8月29、30日

体检

9月8、9日

材料受理

9月13、14日

领取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准考证

9月15、16日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9月28、29日

证书发放

点击下载浏览《2007年南通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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