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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通知(200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

作者:yj 时间:2007-08-25 点击数:

经研究决定,我市200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体检工作,定于8月30日进行,请你于8月30日上午7:30之前,准时到通州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集中。

一、参加体检人员:

1.需要参加教心学考试,且两门都合格的人员(查看成绩,请点击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公布查阅);

2.不需要参加教心学考试,直接参加体检和综合素质测试的人员;

3.其他符合条件参加体检的人员。

二、体检注意事项:

1.当日早上空腹参加体检,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

2.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报名时领取的材料袋中),请在“体检表”上贴好照片(应为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须与申请表上照片同一底版),同时将“体检表”右上角的“编号”(与材料袋上的编号一致)以及“照片栏”左侧表格内1~3栏的内容用黑色钢笔全部填好,特别是“既往病史”栏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如隐瞒病情或不如实填写,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取得教师资格,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取消其教师资格。

3.体检时,请先在规定地点缴费(体检费由医院按标准收取,费用为160元左右)、交验身份证及体检表,然后自觉排队,由我局派专人带领前往各科室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请听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服从指挥,切忌拖拉、掉队,所有体检项目完毕后,方可离队,否则责任自负。

4.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和认定申请,责任自负;体检不合格者,我局将通知到本人。

5.如有未尽事项请拨打电话86541308咨询。

以上通知,请相互转告。

通州市教育局

200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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