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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

作者:yj 时间:2007-11-29 点击数:

通州市教育局

通教人〔2007〕63号


关于做好2008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管学校,各教育督导组,各中心初中、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职业中学、成人教育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单位:

2008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9日—12月12日。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且户籍所在地为通州的申请者,请自行携带身份证(在职中小学教师提供单位出具任职证明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毕业证书(师范类毕业生同时携带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2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4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报名表》、《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登记表》(可复印或从通州教育局人事科网站http://rsk.w190.com上下载,并贴好照片)到通州市原教育局办公楼二楼西侧职改办(通州市金沙镇通海路58号)办理报名手续。咨询电话:86511275、86541308。

200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因特殊原因分为两次进行,从2008年起开始恢复正常办理(即一年一次)。

其他未尽事项请查看人事科网站相关通知。

以上通知精神,希即传达至每一位教职工,逾期责任自负。

附件:1、《2008年通州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申请须知》

2、《南通市2008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表》

3、《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登记表》

通州市教育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08年通州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申请须知

一、报名时间、地点:2007年12月9日至12月12日,在通州市原教育局办公楼二楼西侧职改办(通州市金沙镇通海路58号)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时须带的材料:1.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职中小学教师提供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师范类毕业生同时携带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2.同一版本的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四张。3.填写好的《南通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表》(贴好照片)。4.需要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申请者填好的《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在通州教育局人事科网站(http://rsk.w190.com)下载。

三、报名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学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有效学历应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①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中专学历不适用)。②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③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④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⑤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测试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2.申请认定语文类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测试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需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直接到南通市普通话测试站报名,且在2008年4月7日前拿到证书。普通话水平测报名地点:南通市教育大厦(南通市北朱家园路32号,跃龙中学西侧)。联系电话:85599823。

(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下简称教心学)1.非师范类毕业人员;2.前学历为师范类中师毕业、后学历为非师范类专、本科毕业,申请认定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的人员;3.学前教育专业专、本科毕业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以上,小学教育专业专、本科毕业申请认定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的人员;4.在学期间未修教心学课程的人员。以上人员申报教师资格必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的补修考试,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三年有效即2006,2007,2008年)。申报小学教师资格者如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申报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如已取得初中教师资格证书,不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但在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人员于2008年3月7日到南通市青年西路22号301室教师自考办领取考试准考证。

(四)体检 体检按照省教育厅《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办法》执行,暂定于2008年4月3日-4日进行。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的人员分批体检时间、地点在南通教育网(http://www.ntjy.net)上公布;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名单在通州教育局人事科网(http://rsk.w190.com)上公布。请注意随时查看,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体检费由医院按标准收取。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初定于4月26日-27日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的测试人员名单、安排将在南通教育网上公布;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名单、安排在通州教育局人事科网上公布。请申请人于4月25日到南通市、通州市教育局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测试时间详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准考证》。

(六)思想品德考核 各单位要认真考核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并按要求据实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不得弄虚作假。

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正式受理事宜

(一)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申请材料时间:初定于2008年4月7日-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提交申报材料袋。其中包括:1.由申请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电子注册查询打印件(2007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由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或学业成绩单);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材料(鉴定栏一定要有“合格”及以上等级并加盖鉴定单位公章);6.在职人员由单位出具任职证明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7.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人员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三年有效即2006,2007,2008年)或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不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人员提供在学期间修过教育学、心理学的证明(如加盖保管单位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材料在职人员由其所在工作单位盖章,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盖章,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盖章。所有复印件均须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三)有关填表要求: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本人填写,申请资格种类必须按规范的名称填写。2.工作单位写全称。3.户籍所在地填本人户口所在住址。4.现从事职业填教师、学生等。5.申请任教学科填:(1)幼儿园:学前教育;(2)小学:思想品德(或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或社会、自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技术;(3)初级中学:思想品德(或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技术;(4)高级中学: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5)中等职业学校:政治、语文、数学、英语、日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机械、机电、车工、钳工、金工、电工、电子、数控、模具、汽车工程、建筑、房地产、财务、市场、贸易、经济、旅游、烹饪、纺织、服装、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中医学、药学等。6.其他栏目按填表说明填写。

五、有关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收费对象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中不包括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在职教师需提供由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收费标准:教师资格考试费由教育理论考试费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二项构成。教育理论考试费(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考试)每人每门32元;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每人150元。

六、时间安排表:

时 间

内 容

备 注

3月7日

领取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准考证

此表为预定时间,具体时间和要求请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的人员随时查看南通教育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随时查看通州教育局人事科网站

3月8日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3月31日

公布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

4月3、4日

体检

4月7、8日

材料受理

4月25日

领取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准考证

4月26、27日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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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浏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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