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登录管理 

关于选派义务教育新课程骨干教师参加省级提高培训的通知

作者:yj 时间:2006-06-27 点击数: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新课程骨干教师省级提高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06〕1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小学4个学科、初中5个学科的骨干教师,小学4个学科包括语文、数学、思想品德与生活(社会)、科学,初中5个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培训对象应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在课程改革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能承担本学科校本研修的有关工作。

二、培训任务和培训方式

今年省下达给我市的义务教育新课程骨干教师省级提高培训计划220人,小学120人,初中100人。其中通州市培训人员共26人(名额分配见下表)。培训方式为集中培训。

三、培训时间

培训5天共40学时,原则上安排在7-8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本网站相关通知)。

四、培训内容

1.围绕新课程实施过程中一线教师遇到的主要问题,结合具体案例,通过专家引领,指导学员探讨解决问题的路径、策略和方法。

2.根据新课程理念和课程标准,指导学员设计课堂教学,研讨各学科课堂教学的有效性问题。

3.针对一线教师学科知识和能力上的欠缺,对学员进行相应知识的补充,帮助学员整合、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

4.开展课案、课例的观摩和点评,提升学员的教学实践能力。

五、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承担。学员的住宿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60(其中省厅补助30元)。学员的差旅费和住宿费不足部分回所在单位报销。

六、其他事项

各单位将参加集中培训的人员确定后,请认真填写《2006年义务教育新课程骨干教师省级提高培训(集中培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于6月28日前以Excel格式(附件形式)报通州市教育局人事科,E-mail:tzjyjrsk@163.com。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2006年南通市义务教育新课程骨干教师

省级提高培训班(集中培训)名额分配表(小学)

学科

小学语文

小学数学

小学思想品德与生活(社会)

小学科学

合计

培训单位

南通高等师范学校

南通高等师范学校

南通高等师范学校

如皋高等师范学校

金沙小学

1

1

西亭小学

1

1

十总小学

1

1

石港小学

1

1

2

四安小学

1

1

刘桥小学

1

1

川港小学

1

1

2

实验小学

1

1

2

通州小学

1

1

1

3

合计

4

3

4

3

14

2006年南通市义务教育新课程骨干教师

省级提高培训班(集中培训)名额分配表(初中)

学科

初中语文

初中数学

初中英语

初中思想品德

初中物理

小计

培训单位

江苏大学

江苏教育学院

江苏大学

江苏教育学院

南通大学

通州市金郊初级中学

1

1

通州市西亭初级中学

1

1

通州市海晏中学

1

1

通州市十总中学

1

1

通州市四安中学

1

1

通州市骑岸初级中学

1

1

通州市兴东初级中学

1

1

通州市新坝初级中学

1

1

通州市新联中学

1

1

通州市川港中学

1

1

通州市平东初级中学

1

1

通州市平潮初级中学

1

1

合计

3

2

2

2

3

12

点击下载浏览附件《报名册》。

南通教育局人事科信息工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