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2 时间:2010-11-05 点击数:
关于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库信息核对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单位:
接区编办《关于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库信息核对更新工作的通知》,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通办发〔2010〕72号)精神,为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库的结构、人员等信息的更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操作方法
各学校、单位通过http://www.ntbb.gov.cn(南通市机构编制网)主页右下角“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登录,进入本部门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
第一步,核对单位基本信息,内容主要包括:
1.机构:包括机构名称、其他名称(指挂牌或合署机构名称)、批准文号、机构性质、机构级别、组织机构代码、成立时间、批准内设机构个数、内设机构设置情况,还要对法人证书号、经费形式等信息进行核对。
2.人员编制:主要核对是否选择“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及行政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生产工人岗位、后勤工作岗位等信息。
3.领导职数:包括部门正职职数、部门副职职数、内设机构正职职数、内设机构副职职数等信息。
4.联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信息。
第二步,核对更新人员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性别、参加工作时间、学历、职务(职称)、身份证号、编制类别、领导职数、人员身份或结构、财政供养状况、统发工资状况、养老保险状况、医疗保险状况等信息。
二、有关要求
1.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此次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库单位信息的核对更新工作。
2.单位基本信息更新完毕后,各学校、单位要及时做好人员基本信息的核对工作,并从本部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中做好人员的核增、核减、调整、修改等操作,确保信息库中在职人员与实有在职人员一致。所有工作于2010年12月8日前结束,在此项工作完成之前,区编办暂不受理用编计划申请。
联系人:瞿建军 联系电话:8654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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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人事科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