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2 时间:2016-12-01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局直幼儿园,有关局直单位:
顷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现予以转发,同时就申报工作相关事宜进一步明确如下:
1、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迫,请立即传达到相关人员。
2、有申报人员的学校须按照通知要求的程序,尽快做好资格审查、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教师测评和学生测评)、组织推荐和推荐公示等相关工作,申报人员应及早完成材料整理组卷。
3、本次申报市教育局没有向各县(市、区)下达申报名额,符合条件的人员自主申报。
4、今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对职称计算机不作要求。
5、如有同时申报南通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人员,请于12月5日(下周一)上午11:00前与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便于集中领回材料。
6、申报材料最迟于12月8日报送局人事科,逾期视作放弃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由各学校先期审核,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报送材料时缴纳评审费400元(核定人员不收费)。
特此通知。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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