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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刘桥中学党总支开展党员承诺活动,践行科学发展观

作者:yj 时间:2009-11-26 点击数:

通州区刘桥中学党总支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开展了“党员承诺活动”,通过承诺,促进全体党员牢记为学生服务的宗旨,积极投身到教育教学事业之中。在11月22日晚举行的党员民主生活会上,校党总支要求全体党员教师以《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义务为准则,按照实践先进性要求,根据学校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岗位特点和自身实际,围绕着“三保证,五带头”内容,提出承诺具体事项,并填写“承诺书”。

“三保证”:1、保证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师德师风高尚。2、保证做到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每学期至少转化一位后进生。3、保证在各自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乐于奉献。不对工作敷衍塞责,教育教学业绩达优秀标准。

“五带头”:1、带头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与时俱进,自觉更新教育观念,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2、带头守纪。模范遵守各项法律、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3、带头创新。实施素质教育,勇于探索创新,践行课改,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4、带头奉献。要在各项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树立大局观念,不计较个人得失。5、带头团结。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自觉维护学校利益,不说有损学校形象和诋毁他人语言。

校党总支书记王新彦要求全体党员承诺必须切实做到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五明确”, 围绕建设和谐校园目标,立足工作岗位,增强创新意识,努力培育创新精神,提高自身的人文修养,争做文明礼仪的示范者和传播者,勇当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者,不断带动全体教师努力营造积极上进、健康文明、安全和谐的校园氛围。(徐宜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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